為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弘揚工匠精神,表彰在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,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與高質量發展,根據《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認定辦法》及相關規定,現決定開展第二屆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認定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認定范圍與對象
本次認定面向廣東省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、設計的專業技術人員。候選人需長期堅守在工程勘察設計一線,具備深厚的專業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,在技術創新、成果轉化、重大工程建設或行業標準制定等方面取得顯著成就,對行業發展有重要影響,且職業道德高尚,社會聲譽良好。
二、申報條件
申報人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:
-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熱愛祖國,遵紀守法,恪守職業道德,無不良誠信記錄;
- 具有正高級工程師(或相當)專業技術職稱,且從事工程勘察或設計工作累計20年(含)以上;
-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,主持完成過至少3項大型或復雜建設工程的勘察或設計項目,并獲得省級以上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;
- 在技術研究、標準規范編制、關鍵技術攻關等方面有突出貢獻,或在推動行業技術進步、人才培養中發揮重要作用;
- 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,得到同行廣泛認可。
三、申報程序與材料
1. 申報采取單位推薦方式。符合條件的人員由所在單位(或所屬行業協會)審核后統一推薦申報,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。
2. 申報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(具體格式要求詳見附件):
(1)《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申報表》;
(2)個人業績與貢獻綜述(重點說明技術成就、創新點及行業影響);
(3)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,包括職稱證書、獲獎證書、主要項目合同或驗收文件、代表性論文或著作、專利證書等;
(4)單位推薦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。
- 所有申報材料須真實、完整、規范,并按要求裝訂成冊,同時報送電子文檔。
四、認定程序
認定工作將遵循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”原則,按照資格審查、專業評審、綜合評議、社會公示、審定公布等環節進行。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組織成立專家委員會,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評審,必要時進行現場考察或答辯。評審結果將在廳官方網站進行公示,接受社會監督。
五、時間安排
請各有關單位于本通知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。具體受理時間及地址詳見附件說明。
六、其他事項
- 已獲得“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”稱號的人員不再參與本次認定。
- 對通過認定的人員,將授予“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”榮譽稱號,并頒發證書。
- 各單位應高度重視,認真組織,嚴格把關,確保推薦人選的代表性和先進性。
- 認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開展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認定,是激勵人才創新、樹立行業標桿的重要舉措。望各相關單位積極參與,共同推動我省工程勘察設計水平邁向新臺階。
附件:1. 廣東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申報表
- 申報材料編制要求
- 聯系方式與受理地址
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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